信息来源: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4-03-01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漳科规〔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均可申报。
1.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应在2022年2月28日以前,且至少报送2023年度真实完整的火炬统计数据;
2.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实际对外运营时间和运营机构成立时间均在2023年2月28日以前;
3.已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直接纳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和市级众创空间管理,不再组织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
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提交《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附件1)或《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推荐
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核查,填写《实地核查表》(附件3)。审核通过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书面推荐函。
(三)认定
市科技局对推荐的众创空间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视情开展现场抽查,并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时间另定)。通过评审拟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予以认定。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书中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8日前报送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按《管理办法》进行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推荐,并将《实地核查表》(附件3)、《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4)、《市级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及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24年4月8日至11日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科技局窗口(高新区、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直接提交到漳州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可邮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1.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邹耀萱 杨娇雪
电话:0596-2952345 2945503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8楼
2.市科技局工业科 陈元波 陈鑫森
电话:0596-2946359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313市科技局窗口收
窗口联系人:耿 强
市科技局窗口电话:0596-2170790
(三)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邮箱:cxcy0596@163.com。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docx
附件3:实地核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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